衣食
杭州有条街五十家餐馆只能卖面卖米饭被罚
来源:浙江在线 时间:2015-10-15 点击:5965
民以食为天,江南人以米饭为主食,一两天不吃米饭便感觉不痛快。然而,杭州西湖区的西斗门路上的餐馆,被禁止卖米饭,附近居民和公司白领们只能长时间吃面,叫苦不迭。
浙江在线记者今天实地探访发现,西斗门路50家餐馆确实被禁止经营米饭炒菜。究其原因,是餐馆登记的经营范围只有“面点”,因“超出许可范围经营中餐”而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经营行为。
如今,这些餐馆想增加“米饭炒菜”的经营项目也不行,因为炒菜会产生油烟问题,环保这一关过不了。
由于靠近西部软件园等商务楼,西湖区的西斗门路餐馆林立,大小饭店有50家。最近,附近的人吃饭却犯难了。
因为,餐馆只卖面食,不卖米饭。沿街的两家“黄焖鸡米饭”招牌已经换成“黄焖鸡米面”,“石锅拌饭”变成“石锅拌面”,“杭帮菜”改为“杭帮面”,川菜馆也撤下菜色图案变成面馆。
今天午饭时间,记者随机走入几家餐馆,看到顾客的餐桌上确实只有面食。
店门上写着“面食”两字的店主郭先生说,这是不得已而为之。今年8月,他接到西湖区古荡市场监督管理所通知,禁止卖饭菜。原先他主营川菜小炒,日均营业额有1500元,改卖面食后一天的流水账仅500元左右,生意大不如前。
好端端的为什么不让卖饭了?郭先生收到的整改书显示,他的川菜馆因“超出许可范围经营中餐”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西斗门路上,原先经营米饭炒菜的餐馆都收到了这张单子。其中一家,因“屡教不改”被立案,罚款预计2.6万元。
“营业执照上写得很清楚,只能经营面点。”西湖区古荡市场监督管理所周姓执法人员解释,这些餐馆开业前进行工商登记时经营项目只有面点,所以私下经营米饭炒菜属于“擅自更改餐饮许可范围”的违法行为,他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禁止“卖饭”。
近一个月来,市场监管部门和古荡街道的工作人员加强了巡查力度,常常进入餐馆后厨揭锅查看有没有煮米饭。执法人员认为,只要煮超出经营者家里食用的米饭数量,就可能涉嫌经营米饭炒菜。
不允许卖饭!于是,西斗门路上的餐馆歇业的歇业,转租的转租。居民及附近的公司白领苦恼,餐馆店主也受生意冷清之苦。居民吃饭和餐馆经营问题该如何解决?
多位店主提出,他们想申请更改经营范围,在原先只经营面点的基础上添加“米饭炒菜”。这能否行得通?对此,市场监管部门明确表示“绝对不行”,因为炒菜会产生油烟问题,环评通不过。
2004年出台的《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新设产生油烟、恶臭、噪音污染、振动污染的服务项目。西湖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解释,炒菜会产生油烟污染,餐馆想扩大经营范围是不可能的。
说到底还是油烟污染问题。西湖区古荡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周先生说,今年一开年他们就接到居民投诉西斗门餐馆的油烟污染。他说,这次集中整治“餐馆超出许可范围卖饭”也是缘于居民对油烟的投诉。
西斗门餐馆的油烟污染堪称顽疾。记者看到,沿街的餐馆设在住宅楼一楼,二楼以上居民开窗就能闻到“臭味”,抱怨很大。附近一位居民至今已拨打了50多次12345市长热线投诉此事。
周先生说,作为餐馆经营者,当初开业时就想合法经营“米饭炒菜”,但是由于环保部门的排污许可证不颁给“居民楼里”的餐馆,市场监管部门则以”环保不达标“不允许经营米饭炒菜。
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炒菜有油烟,经营炒菜的餐馆不能开在居民楼。而西斗门的餐馆都是开在居民楼下的,因此不能经营米饭炒菜。这个问题,西斗门的餐馆在开业时就遇到过,法规未改变,现在想添加“米饭炒菜”项目当然还是不行。
原来卖川菜小炒的“乐味餐馆”只得卖面烧面条也会产生油烟为何“禁饭”不“禁面”?
既然是因为油烟问题,西斗门的餐馆才无法经营米饭炒菜的,为啥同样会产生油烟的面条可以经营?有些店主有这样的疑问。
另外,多位餐馆店主说,浙江各地的面条都有浇头,需要煎炒,同样会产生油烟。还有一些人认为,使用清洁能源、饭菜只蒸煮不煎炒,产生的油烟甚至比面店还少。为何不禁面,只禁米饭?
这就涉及到今年4月开始实施的《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对部分类型的餐饮店做出了免环保审批的规定。
西湖区环保局办公室负责人说,根据上述办法,“使用清洁能源的真空食品加热销售”,与“使用清洁能源的且无油烟产生的面食店(包括包子店、馄饨店、面条店)、粥店、冷热饮店”,免环保审批,所以西斗门餐馆顺利取得了营业许可。
根据环保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说法,现有法律法规之下,西斗门路沿街的餐馆只能卖面。
(责任编辑:浙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