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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花旗股东遭遇七年之痒外资撤出或另立门户
来源:常怀玉 时间:2019-01-02 点击:3704
又一家合资券商股东分手。东方证券近日公告称,花旗亚洲希望不再延长东方花旗证券的合资期限,将其持有的东方花旗全部33.33%股权,以东方花旗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值乘以其出资比例的价格转让给东方证券。
在外资加速布局中国证券市场的当下,花旗为何却选择退出?
日前,东方花旗以相关负责人不在为由,拒绝了长江商报记者采访,不过一位外资券商人士分析,花旗集团此次很可能基于监管条件放宽后的试探,想要增持东方花旗股权而不得,最后只能放弃。
“两家股东的合资经历了七年,花旗正在中国寻找一个新的合作伙伴,以求控股权。”一位熟悉花旗业务的业内人士表示,七年之痒下,花旗退出东方花旗,应该会在中国另设控股证券公司。
东方花旗变内资券商
花旗亚洲的《无意延长合资期限的通知》显示,按照公司与花旗亚洲于2011年6月1日签订的股东协议之规定,花旗亚洲希望不再延长东方花旗证券的合资期限,将其持有的东方花旗全部33.33%股权,以东方花旗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值乘以其出资比例的价格转让给公司。
东方证券表示,由于市场政策环境的变化,花旗亚洲拟退出东方花旗,本事项将不会对东方花旗的经营发展带来重大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花旗证券成立于2012年,是由东方证券持股66.67%、花旗集团持股33.33%的合资证券公司,主要从事股票和公司债券的承销与保荐、企业债和资产支持证券的承销、并购重组、新三板推荐挂牌及企业改制等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
东方证券2018年半年报显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亿元。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4.53亿元,净利润1.28亿元。可以作为本次花旗亚洲转让股权价格的参考的是,截至2018年6月30日,东方花旗的净资产人民币14.23亿元,粗略估算,此次花旗或将以约4.74亿元退出东方花旗。
2018年上半年,东方花旗完成股权融资项目6个,主承销金额为60.8亿元,主承销家数行业排名第11位,主承销金额行业中排名第15位。截至报告期末,东方花旗储备项目中,IPO项目7个在审,再融资项目4个在审。
债承方面,东方花旗完成债券主承销项目15个,主承销金额为247.90亿元,主承销金额行业中排名第18位,合资证券公司中排名首位。
财务顾问报告曾存虚假记载
值得关注的是,外资撤出之际,东方花旗又收到证监会的高额罚款。
近日,证监会对东方花旗未勤勉尽责案作出处罚,没收业务收入595万元,处以罚款1785万元。
根据证监会官网公告显示,东方花旗一是为粤传媒重大资产重组出具的财务顾问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是作为粤传媒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2013年9月30日,东方花旗与粤传媒签订《财务顾问协议》,担任粤传媒收购香榭丽项目独立财务顾问。该项目于2014年7月1日完成交割手续,法定持续督导期限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项目收费金额为595万元。
然而,在该过程中,东方花旗存在核查程序缺失,未核查相关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和收入的确认政策、未分析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未对报告期内收入增长情况执行分析性复核、未对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进行核查。其核查程序有所缺失,导致未能发现香榭丽财务造假的问题。
“券商被卷入财务作假,可能会影响公司信誉值,在券商业务整体行情不好的情况下,业务开展将会更加艰难。”有券商人士分析,合资公司在管理上存在诸多问题,此次处罚或许也是两者分手的助推器,外资独立出去之后,东方花旗或在内控上更加统一。
花旗独资“以退为进”
一直以来,合资券商如中德证券、东方花旗等都只能专注投行业务,缺乏其他业务牌照,在大项目的承揽上存在一定劣势。而《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中明确表示,将逐步放开合资券商的业务范围,不再局限于投行等单一业务牌照,这极大地刺激了外资机构设立外商券商的热情。
对此,东方证券在公告中没有明确指出花旗亚洲拟退出的原因。不过,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次花旗的选择被很可能是“以退为进”,并非意味着放弃中国市场,而是可能寻找独资的机会,因为退出合资券商后再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券商已有先例。
2018年11月份,摩根大通设立外商投资券商的申请已经获得证监会第一次反馈意见,申请进度追上了野村证券。而在2016年,摩根大通与第一创业分离,将持有合资券商——一创摩根的33%股权全部转让给第一创业。
“前有大和证券已经完成控股,后又有一创和摩根的分手路径作参考。”上述券商人士分析,花旗退出有经验可参考,另设门户并不意外,后续或继续有合资券商踏入分手阵营。
(责任编辑:蒙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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