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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立董事长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并限制高消费

来源:莫磬箻 时间:2018-11-29时间:1543486072 点击:4127 目录ID:5

财联社记者独家获得的一份落款日期为11月14日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粤03执1649-1号)显示

 

  记者 莫磬箻

  身陷破产危机的金立通信债权纠纷事件,出现了兴业银行的身影。

  11月29日,财联社记者独家获得的一份落款日期为11月14日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粤03执1649-1号)显示:

  在此前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因被执行人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下称“金立通信”)、金立通信董事长刘立荣、财务总监何大兵等未按已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相关还款义务,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请求强制其偿付的负债及利息高达2.06亿元。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告诉财联社记者,“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金立通信、刘立荣等被执行人是否还具备相关还款能力?

  据该执行裁定书披露,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4日依法立案执行,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了调查并采取了相关措施,已轮候查封金立通信名下4台车辆、刘立荣名下1台车辆。

  同时法院还轮候冻结金立通信、刘立荣、何大兵分别持有的4家、7家、2家公司股权;轮候查封金立通信旗下26套房产;划扣金立通信、刘立荣、何大兵各自公积金账户10.05万元、32.94万元、32.94万元等。

  上述大部分财产为轮候查封或冻结,暂不能处分。相关银行存款、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款项亦已扣划完毕。

  上述裁定书还显示,已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相关公司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目前已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资产,因故本次执行程序暂时终结。

(责任编辑:谢小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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