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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仪景点取消 游客抱憾游韩国
来源:中新网 时间:2014-12-16 点击:5983
◆【被投诉对象】江西观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投诉主题】交费用却没参观到景点
◆【投诉人】余女士
“在导游的动员下,我们每人交了350元参观‘三八线’的自费项目费用,可是在景点附近等了一个半小时后,导游却说,‘没有达到30人,不能乘坐游览车进入景区’。但我们了解的真实原因是:达到30人,乘坐游览车进入景区只需半价,我们只有12人,达不到半价优惠,所以旅行社取消了‘三八线’的行程……”。近日,江西南昌的余女士向本报投诉,称她和朋友在韩国旅游时,交费用却无法游览心仪的景点。
投诉:
交费用却没参观到景点
今年9月上旬,余女士夫妇和6位朋友报名参加“韩国首尔济州五日游”,费用为每人2380元,出发时间是2014年9月20日,结束时间为2014年9月24日,共5天3晚。
9月20日晚上12时半,余女士一行8人从南昌昌北机场开始韩国之旅。9月22日,在韩国济州岛游玩期间,导游让他们选择自费项目,并称选择好之后才好安排相应的行程。因为按照合同约定:9月24日早餐后,游客飞往首尔,抵达后可自费前往“三八线”参观统一展望台、自由之桥和第三隧道这3个自费项目的其中之一,时间约120分钟,费用是每人350元。余女士一行8人的父辈或家族长辈都参加过抗美援朝,所以他们选择参观“三八线和统一展望台”,每人支付了350元,期待着瞻仰长辈们当年的战争现场。
当地时间9月24日12时30分,余女士一行来到“三八线”附近的临津阁观光区。下车后,导游称,参观“三八线”需要30人才能乘坐专线游览车,团里只有12位游客报名,所以无法乘坐,建议这12名游客在临津阁等待其他旅行团游客,凑够30人后,再乘坐游览车进入景区。余女士夫妇等12名游客接受了导游的建议。但直到当地时间下午2点,还没有凑够30人。导游又称,鉴于还没有凑够30人,所以只能直接到晚餐的就餐点,“三八线和统一展览台”景点无法游览了。余女士等游客表示不同意,但导游还是把他们带到就餐点。
余女士告诉记者,他们等待期间,一位游客向临津阁旅游咨询处的工作人员咨询得知,30人以下的团体是可以乘坐观光车去景区游览的,只不过30人以上的团体可以享受门票价格的五折优惠。得知这个“真相”后,余女士夫妇和其他游客非常气愤,要求旅行社必须给出解释,但直到旅行结束准备回国时,中方导游只是退还了12名游客每人350元参观“三八线”的费用,没有解释无法参观“三八线和统一台”的原因。余女士说,他们12名中国游客满怀希望想去参观父辈当年奋战的地方,没想到旅行社因为购买全票无利可图,就擅自取消行程,导致他们抱憾回来,旅行社也没有任何说法和解释。
回复:
没参观景点责任在游客
10月31日,记者来到余女士报名参团的江西观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东路恒茂营业部了解情况。该营业部工作人员曾双华坦承:“这单业务是我接的,合同也是我签的,不过我也是事后才得知余女士等人未能如愿参观‘三八线和统一台’景区。没有参观该景点,责任在游客自身,因为他们没有给我打电话,哪怕是一个短信都没有。”当记者问及参观“三八线”30人以上团体是否可享受票价五折优惠时,曾双华表示,当时自己不在景点现场,事后游客也没有拿出相应证据,这一点很难得到证实。至于游客提出的道歉及赔偿要求,曾双华明确表示,她个人不会作出任何道歉,建议记者找公司总部沟通此事。
记者随后又来到江西观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部,该公司出境部经理张敏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总部从未接到游客的投诉,北京东路恒茂营业部也未向总部反馈此事。由于对投诉情况不了解,所以公司不便作出回应。
观点:
旅行社未履行合同应担责
“三八线和统一台”是否真的是不达到30人就不能游览呢?记者咨询了南昌市资深导游曾女士。曾女士称,从理论上说,自费项目在交费后,就应该安排游客前去参观。至于是否需要达到30人才能乘坐游览车,曾女士说,要看游览景点的具体规定。
江西联创律师事务所的吴小毛律师认为,旅行社收取费用后,却因自身原因不带游客进入景区游览,拒绝履行合同,根据《旅游法》第七十条规定,“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据此,消费者可以要求旅行社赔礼道歉,并要求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江西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工作人员王军也认为,旅行社收取了游客团费,双方就形成了合同关系。参观“三八线”景区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双方就应履行各自义务。由于旅行社方面的原因,游客未能如愿参观“三八线”景区,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旅行社除了退还团费外,还应就未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游客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王军还认为,如果余女士等游客能证明“30人以上团体票可享受五折优惠,旅行社见无利可图取消行程”的话,那么旅行社还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因为其事先未充分告知消费者实情。截至记者发稿,江西省消协已受理了余女士等人的投诉,准备会同旅游部门展开调查,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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